刊登日期: | 2019/11/29 |
發文日期: | 2019/11/19 |
發文文號: | 府文資字第1080014338號 |
主旨: | 本府原指定公告之2項「傳統藝術」,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11條規定,重新登錄其文化資產類別名稱為「傳統表演藝術」,並廢止原公告之「傳統藝術」名稱。 |
發文機關: | 苗栗縣政府 |
依據: |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11條、行政程序法第122條辦理。 |
公告事項: | 一、配合文化資產保存法105年7月27日公告修正第3條、第111條及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,爰就本府原指定公告之下列2項「傳統藝術」,重新登錄其文化資產類別名稱為「傳統表演藝術」,並廢止原公告之「傳統藝術」名稱: (一)泰雅大坪部落Pana’wagi傳統歌謠(保存者:劉國基、劉秋元、劉秋梅)。 (二)泰雅族口簧琴(保存者:梁玉水(多乃))。 二、公告日期及文號:中華民國108年11月19日府文資字第1080014338B號。 三、本公告期間為30日,對於本公告內容不服者,與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,依訴願 法第56條規定繕具訴願書,送達本府(地址: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),由本府轉送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。 |